时间:2024-12-19 03:26来源:作者:点击:
2021年11月26日正式生效。这一天北京北京十五届****会通过了《关于修改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〉的决定》,相关条例即日施行。其中包括将女方生育假从30天延长至60天,以及孩子满三周岁前,每对夫妇每年每人可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。此外,鼓励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, 一对夫妇可以生三个孩子。
可以享受产假延长的规定。根据文件,夫妻按规定生育的,如果妻子还在休产假以及30天生育假的,可以按照新规定享受延长至60天的生育假。但是,如果妻子已结束产假和30 天生育假休满一天及以上,将不能享受延长生育假。
①参保职工在分娩前(含分娩当月)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的,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;
②如在分娩前没有连续缴费满9个月,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;
③如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未满9个月,且在分娩月后(含分娩月)连续缴费12个月,职工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补充支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