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4-12-19 02:12来源:作者:点击:
新规定一:延长产假60天
根据2021年11月19日,安徽省十三届****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修订草案表决稿)》,表示安徽延长产假60天。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,在子女六周岁以前,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十天育儿假。
新规定二:获得生育补贴
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,每月补助500元,生育第三个子女的,每月补助1000元,连续补助三年。所需经费,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职工的,由所在单位承担;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、县级人民**承担。
新规定三:免缴医疗保险
新生儿出生当年免交医疗保险费。
新规定四: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获得奖励和优待
(1)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,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。所需经费,是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职工的,由所在单位承担;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、县级人民**承担。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,由设区的市、县级人民**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,并报省人民**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;
(2)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,提高百分之五的退休金;企业职工退休时,给予一次性补助,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、县级人民**确定。所需经费,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职工的,由所在单位承担;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、县级人民**承担。国有企业改制、破产的,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**有关规定执行;
(3)夫妻住院治疗期间,给予其子女每年二十日的护理假。护理假期间,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、奖金、福利待遇;
(4)在调整承包地、自留地、自留山,分配集体收益时,以家庭人口数量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,增加一人份额;以家庭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,户均增加百分之三十以上份额;
(5)分配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和安排保障性住房、农村危旧房改造时,予以照顾;
(6)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时,**给予补贴;
(7)各级人民**在制定老年福利和养老等保障制度时,应当对独生子女父母给予优惠;
(8)当地人民**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待。
新规定五:养老护理补贴
对60岁以上人员每年发放不低于3600元居家养老护理补贴,住院时每年发放一次不低于1000元的住院护理补贴;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**确定。
安徽产假延长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,届时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,其中夫妻现在已经有三个子女,但有子女鉴定为**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,可以再生育一个。或者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或再婚夫妻也可以生育三个子女。